“八仙过海”(4)
文:吴忧
5,丢车以后(下)——东西是找到了……
几个月后的一天,某君在城市晚报中看到了一则自行车失物招领的通知,他从中查到了有自己丢失的那台车。第二天,他拿了身份证和车证,到了失物招领处。他提供了证件以后,招领处的工作人员,从后面为他拿来了一个车架子——那是真正的车“架子”,两个有一条公共边的三角架。前叉、前轮,车座、后轮、货架,连同脚蹬、大轮牌,凡是好拆的,都没有了。
某君楞住了,这是我的“永久”吗?怎么落得这般狼狈?但从车架子的漆的颜色和上面“永久”的图案上,还依稀地能找到自己那心爱的车的“遗迹”。工作人员示意让他对对车架号,他带着怀疑,对了一下,
“不错,是和车证上记载的一样”。他不能再怀疑了,他问工作人员:
“我丢的可是全新的车,现在怎么会是这样?那些别的零件都哪去了?”
“你问我,我问谁?送到我这时,就是这个样子的……”回答说。
“我原来的那是什么都不缺的新自行车啊!是小偷拆卖零件了?”
“就算是吧!‘新自行车’又怎么样?就是新坦克,也能给你扒层皮的。”
“怎么会是这样?那我要这空架子有什么用?”
“我管不了那么多,要不要随你的便了!……你这个人,就是有点不懂事儿!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要是不吃点这个,凭那点工资,那有几个能住上别墅、开上自己的名牌车的?你这个人,怎么这么不了解现实?……
“不说这废话了,你领不领?不领你就签字!我给你扔到废铁堆里去。要领,你就拿走,别啰索了!我还有别的事呢,不能光答兑你一个人…… ”
“啊!我领,我领!”看人家很不耐烦,他赶紧说着,心想:我要是不领,我这趟不就是白来了吗?那不更亏了吗?
“这就对了,这架子也许还能卖几块废铁钱呢!……——不过,估计也卖不了几个钱儿,那照顾你一下:保管费我就不收了!喏,废品收购站,过道的那边就是……”
“谢谢了!”
他到了收购站,卖了四块多钱,去了往返四元的公交费,还剩下好几角钱!
他庆幸着,不错,还有点赚头呢!“人家开导的对,是啊,靠啥吃啥,小偷吃看不住自己东西的,警察吃小偷的,村官吃社员的,导演吃演员的,法官和律师吃原告和被告的,……这无可非议,人家也是凭本事赚的嘛!……”
他心理又平衡了,高高兴兴地回了家!……
——要与时俱进,这不但是为了时髦,也是更新观念的必需!要不,那不但许多新的理念你理解不了,还会自己折腾自己,让自己生了许多不该生的气!问题还在于,你生气也是没有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