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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肠与法律(老牛)

发表日期:2009年4月26日  出处:原创  作者:老牛  本页面已被访问 3985 次

 

 

 

香 肠 与 法 律

作者:老牛

 

序言:

此为一篇旧作,今再发是由于读了逆风之雀杂文《到底是谁错了》。

读此佳作,老牛禁不住叫了一声好,因为感觉逆风之雀问得好,问到了点子上,也问到了实质上!

是啊,我们的好多事情,在高度统一,高度和谐的外表之下,撕来扯去,勾来斗去,谁都对,谁都不对,谁都有理,谁都无理,以至于我们的社会有一个非常奇怪的现象:从高官到百姓,从富豪到贫民,从忙人到闲人,从主流到边缘,有太多的人心里不平衡,有太多的人牢骚满腹,为什么?牛眼看到的东西算是一种回答吧。

 

 

 

德国著名前首相俾斯麦有一句名言:“世上有两物,爱好者不当去观察其制作过程。两物者,一为香肠,一为法律。” 为什么?香肠美味,制作过程却不乏肮脏;法律神圣,形成过程却不乏龌龊。

这么一句简单的话怎么就会成为名言呢?因为它太重要,关乎到怎样认识法律和法律的实质。

我们经常在电视上看到韩国、台湾等一些社会这样的镜头:立法会上,观点和矛盾激化,委员们拳脚相加。

说真的,对于这些镜头,我们是带着对人的鄙视、幸灾乐祸,对己的自豪、沾沾自喜的心态和观点的。

都记得赵本山最著名也最成功的小品《昨天 今天 明天》中的一句台词吧:“国外比较乱套,成天勾心斗角。今天内阁下台,明天首相被炒。闹完金融危机,又要弹劾领导。纵观世界风云,风景这边更好”,虽为调侃之语,但台下的热烈掌声足以说明我们国民的真实心态和观点。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心态和观点,因为我们看惯了、适应了、麻木了、也认同了我们自己的立法会和立法过程。

不是吗?我们的人代会上,人大代表们衣冠楚楚,正襟危坐,温文尔雅,风度翩翩,举手一起举,鼓掌一起鼓,讲话一样讲,和谐有序,整齐划一,确实是“风景这边更好”,文明人喜欢文明事,自然就有这样的观点和心态了。

其实我们错了!

法律的一个重要功能与特征是调整和协调各个阶层人群的利益,即然是调整和协调利益,就必然是各利益集团(阶层)之间斗争、博弈和妥协的结果,怎么可能会从来就没有勾心斗角?从来就没有唇枪舌剑?从来就没有惊心动魄?从来就没有“刀光剑影”?

记得台湾著名机智歌王张帝曾道出过他作为立法委的辛酸:“我们这些立法委也都是文明人,如果不是万般无奈,谁会去拳脚相上?因为你压力太大,你代表着身后的一大群人,不卖力是不行的!”

“压力太大”,“代表着身后的一大群人”,“不卖力是不行的”,值得我们深思啊!

我在此绝无赞美“拳脚”和指责我们的人大代表之意,“拳脚”总是不好和不文明的,人大代表更有他们的无奈,我只是想说,较之拳脚相加,我们的文明绝非真正的文明和最终的文明,我们前面的路还很长很艰难。

真的,我们更应该反思我们的眼光方式和思维方式,对一个问题的认识直至看清,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不要轻易排斥别人,不要轻易鄙视别人,看不懂的事,不理解的事,多观察,多思考,千万不要再犯类似“世界上还有三分之二的受苦人”的荒唐错误!

 

欣赏{老牛文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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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评论:    

发表人:水中梦荷
发表人邮件:471121857@QQ.com发表时间:2009-4-26 17:24:00
俾斯麦还说过这样一句话啊?真是又长见识了。一路看来,发现从文章评论能看出人的职业爱好与性别。女性不喜谈政治。呵,我也是女性所以就写不出评论了。但看各位高人的文字观点,受益匪浅。问好!
发表人:在此等候
发表人邮件:363033772@qq.com发表时间:2009-4-26 13:38:00
顺着温情无忌的观点继续谈。立法固然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无论是“拳脚相加”形成的法律,还是“衣冠楚楚”形成的法律,都反映了统治阶级的意志,同时在表面上基本做到公平/公正。但是,执法是一个更重要的环节,中国和其他一些国家在法律方面的差距,可能更明显的反映在执法的过程中。
发表人:温情无忌
发表人邮件:dahua8888888@163.com发表时间:2009-4-25 21:13:00
顺着牛眼看下去,人们不难发现,无论是拳脚相加还是衣冠楚楚状态下形成的法律,无外乎是统治者的工具。所幸的是,任何统治者都离不开被统治者的服从。于是设置的程序当然时貌似合理的,于是法律就要相对的稳定,于是善良的被统治者们才可在这貌似合理、稳定、平等的法律之中生存劳作,维系着统治者权利的稳定。但千万不要寄希望于权力的更迭不会影响法律的变更,更不可妄想真正意义的平等。所以俾斯麦的“不当去观察其制作过程。”真的入情入理,善莫大焉。
发表人:月圆中秋
发表人邮件:470011648@qq.com发表时间:2009-4-25 20:50:00
又跟着牛兄长了见识,提高了明辨是非的能力。
发表人:逆风之雀
发表人邮件:XJ81527896@163.com发表时间:2009-4-25 12:14:00
在企业时,在下曾分管过一段职代会工作。每次召开职代会之前,我们都很自然地把按照法定程序需要大表决后才能形成的“职代会决议”事先印好,与其他文件一起装进文件袋里,开会时发给代表。“职代会决议”中有一句颠覆不破习惯性用语----“大会一致通过了某某某所做的某某报告”。有一些代表把开职代会戏称为“举手去”。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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