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著名前首相俾斯麦有一句名言:“世上有两物,爱好者不当去观察其制作过程。两物者,一为香肠,一为法律。” 为什么?香肠美味,制作过程却大倒胃口;法律神圣,形成过程却不乏龌龊。
这么一句简单的话怎么就会成为名言呢?因为它太重要,关乎到怎样认识法律以及法律的形成!
你可能会很不以为然:这谁不懂,恐怕连不识字的老农民也懂!是这样的吗?
笔者不想去谈严格的法律定义以及法律是如何演变而来,只想通过我们的国民对一些事情的反映和看法来分析我们究竟是如何理解法律和法律形成的。
我们经常在电视上看到韩国、台湾等一些社会这样的镜头:立法会上,观点和矛盾激化,委员们拳脚相加。
说真的,对于这些镜头,我们的国民是带着对人的鄙视、幸灾乐祸,对己的自豪、骄傲的眼光和观点的。
都记得赵本山最著名也最成功的小品《昨天 今天 明天》中的一句台词吧:“国外比较乱套,成天勾心斗角。今天内阁下台,明天首相被炒。闹完金融危机,又要弹劾领导。纵观世界风云,风景这边更好!”虽为调侃之语,但台下的热烈掌声足以说明我们国民的真实心态。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心态和观点,因为我们看惯了、习惯了、麻木了、也认同了我们自己的立法会和立法过程!
不是吗?我们的人代会上,人大代表们正襟危坐,衣冠楚楚,风度翩翩,温文尔雅,举手一起举,鼓掌一起鼓,讲话一样讲,和谐有序,整齐壮观,确实是“风景这边更好!”,文明人喜欢文明事,自然就有这样的观点和心态了!
其实我们错了!
法律的一个重要功能与特征是调整和协调各个阶层人群的利益,即然是调整和协调利益,就必然是各利益集团之间斗争、博弈和妥协的结果,怎么可能会从来就没有勾心斗角?从来就没有唇枪舌剑?从来就没有惊心动魄?从来就没有“刀光剑影”?
记得台湾著名机智歌王张帝曾道出过他作为立法委的辛酸:“我们这些立法委也都是文明人,如果不是万般无奈,谁会去拳脚相上?因为你压力太大,你代表着身后的一大群人,不卖力是不行的!”
“压力太大”,“代表着身后的一大群人”,“不卖力是不行的”,值得我们深思啊!
我在此绝无赞美“拳脚”和指责我们的人大代表之意,“拳脚”总是不好和不文明的,人大代表更有他们的无奈!我只是想说,较之拳脚相加,我们的文明绝非真正的文明和最终的文明,我们前面的路还很长很艰难!
真的,我们更应该反思我们的思维方式和眼光方式,对一个问题的认识直至看清,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不要轻易排斥别人,不要轻易鄙视别人,看不懂的事,不理解的事,多观察,多思考,千万不要再犯类似“世界上还有三分之二的受苦人”的荒唐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