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亮丽的清晨,太阳升起,都会把我们眼前的道路,照得血红。
——题记
晴了很久。
很久以来,我一直沐浴在阳光中。
那种冬日里明媚而温暖的阳光。
我总是被一些景象,一些平凡的自然景象所感动。
比如,清晨的太阳。黄昏的夕阳。晴朗明净的天空。轻轻飘戈的白云。碧绿的湖水。来来往往的游船。及被船尾激起的那一大片浪花。还有,清晨小鸟欢快的鸣叫声。
我总要为它们静静停留。仰望或者俯视。抑或倾听。
我甚至总忍不住用一种怜爱的眼光去望那一池我每天都经过的东倒西歪的残荷。
谁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那样望它。
就像谁也不知道,我那天为什么突然要站在路中央,久久的仰望那布满天空的洁白的云朵一样。
那些棉花一样的云朵千军万马似的向你涌来。又轻柔而空荡的从你眼前飘走。
就那样。
聚。散。只在一瞬间。
而我,却用了很长的时间去仰望它。我甚至情不自禁的就站在路中央,甘愿忍受路人异常的眼光,而久久,久久为它停留。
其实,那只是一种平凡的自然景象。就像那落日。
落日的辉煌也只是一瞬间。来。去。却总留给我刻骨铭心的美。和一些远久的记忆。
我曾无数次站在漓江岸上,和临江的别墅上看落日。我那时还不关心凡.高。也不知道戈达尔。更不懂得凡.高毕生所要追求的颜色,就是戈达尔眼中的,落日中的黄。而这黄,竟然又是戈达尔眼中一对情侣浴袍的颜色,而它,恰好代表了一种激情。
我曾无数次面对漓江,仰望那从云层深处悄悄钻出的夕阳。那金黄色的大圆球总在云层中时隐时现。惹得我小小的心总在天上飞。又在水里漂。而我总是怀着激动和喜悦的心情看着它来,看着它一不小心掉进水里。再目送它缓缓坠落山谷。
我在临江的别墅住了三年。它刚好面对漓江。我那时总喜欢坐在一楼柔软的皮沙发上,看清晨的太阳透过高大而茂密的大榕树,透过宽大的落地窗,流进大厅内。再照在我甜美的脸上。
我就是在这样的阳光中佯装读纳兰公子凄美的爱情词。我知道,我那样子完全是装给我那冷酷而高傲的母亲看的。而我的手,我纤长的手指,其实正在扑捉那从窗外照射进来的美丽的光。我在扑捉太阳的影子。我企图用我小小的掌心捉住那斑驳绰约,离离合合,幻幻灭灭的光的影子。
我还喜欢跑去三楼宽大的阳台上专注的看夕阳。我那时还小,每次看到它,总要惊喜的告诉妈妈,天上的大圆球掉进水里了。
记得最后一次去阳台看夕阳,已是冬天。我突然说,天上的,水里的,它们是一对相隔千万里的世上最漂亮的双胞胎。
或许是我最后一句话触动了母亲。她突然很严肃的说,云儿,看书。别老顾着看那些身外之物。太美丽的东西太短暂。
我当时一直弄不懂母亲那句“太美丽的东西太短暂”。
直到很久,很久以后,我才知道,我母亲是那样爱我哥哥,爱我哥哥的父亲。直到很久,很久以后,我才知道,我那时和风,已经是一对相隔千万里的陌生的双胞胎了。就像一不小心掉进水里的那个金黄色的大圆球。一个在天上。一个在水里。
如此贴近。如此遥远。
遥远的记忆。遥远的亲切。
我还是一如既往的爱夕阳。和夕阳下的漓江。船只。水波。及漓江旁那栋有着阳光气息的别墅。
我还是一如既往的爱着那栋别墅里,那个曾经天真无邪而又顽皮任性的小女孩及她美丽庄严的母亲。我还爱远在千万里的风,及我们共同的父亲。
我记得母亲在很严肃的说出,云儿,看书时,我当时非常认真的写了一篇日记,题目是“感动着我的世界”。我以此来报答老逼我看书的母亲。
其实,我在那篇日记中描写的全都是光啊夕阳。船啊水的。还有小鸟在那天清晨叫得特别欢快。全然一个崭新的感动着我的世界。
其实,我在写它时,我的眼睛还在看着那一不小心掉进水里的夕阳。就像我在佯装读纳兰词,我的手其实在扑捉太阳的光一样。
其实呢,我不惜违抗母命,来扑捉那个梦幻般的感动着我的世界。
而其实,每一个亮丽的清晨,太阳升起,都会把我们眼前的道路,照得血红。